文明單位是一個企業綜合競爭力和整體形象的集中體現,創建文明單位,是我們共同的愿望,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。單位的每一個人都是文明創建工作的參與者、見證者和共享者,讓我們更好地了解學習文明單位創建應知應會相關知識。本次為您推送第三期。
什么是全國文明城市?
答:全國文明城市是經濟建設、政治建設、文化建設、社會建設、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全面發展,市民文明素質、社會文明程度、城市文化品位、群眾生活質量較高,信仰堅定、崇德向善、文化厚重、和諧宜居、人民滿意的城市。
創建全國文明單位有哪些要求?
答:全國文明單位創建具有一套完整的測評指標體系,共有12個測評項目。分布在理想信念教育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、黨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、思想道德建設、單位文化建設、優質經營服務、誠信守法、履行社會責任、單位內部管理、優美環境建設、特色創建活動和創建工作機制之中,共有30個測評指標。另外,指標要求中,還明確規定8個方面一票否決項,即:申報前兩年內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和違法、員工發生刑事案件、單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和食品安全事故等不得申報全國文明單位。
全國文明城市測評的常用方法有哪些?
答:中央文明委將組織專家驗收組采取材料審核、問卷調查、實地考察等方式開展測評。其中,問卷調查會通過電話訪問、網絡問卷、試題問卷等方式進行;實地考察會通過明察暗訪,對整個單位硬件環境、文明行為等進行測評。
全國文明城市的評判標準是什么?
答:?(1)組織領導堅強有力,創建工作機制健全;(2)思想教育深入細致,道德建設扎實有效;(3)創建活動蓬勃開展,人民群眾廣泛參與;(4)黨政機關廉潔高效,社會風氣健康向上;(5)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,社會事業全面進步;(6)社會治安良好,社會秩序井然;(7)基礎設施較為完善,生態環境優良;(8)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,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。
全國文明城市的榮譽是不是終身制?
答:全國文明城市的榮譽不是終身制,實行動態管理,創建成功后每年要接受中央文明辦的測評,并且通過第三年的復查考核才能繼續保留全國文明城市的稱號。
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結構是怎樣的?
答:按照《全國文明城市(地級以上)測評體系(2021年版)》由9個測評項目、72項測評內容、140條測評標準和40項負面清單構成。